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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申请延考人员到财政部门确认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处理办法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12〕6号)的通知,申请延考的考生,请在6月25日至7月15日,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点击“会计资格考试延考申请”,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6日至7月20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你方便的确认点,到财政部门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延考。
衢州市考生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1、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34号窗口 电话:0570-3046682
2、龙游县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70-7022639
3、江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70-4033111
4、常山县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70-5022546
5、开化县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70-6013271
附件:《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处理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财政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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