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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6/26 14:23:47 字体: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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