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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考[2009]41号文件要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规定。
(三)考试大纲
2010年度考试将使用新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
(四)报名、考试时间
2010年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为准。全省报名时间截止到2009年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和16日上午。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详情请向各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为方便考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将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广大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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