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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按省统一部署,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切实做好报名和考试考务工作,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报考初级、中级人员均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在各所在辖区报名点报名,在辖区报名点确认信息、交费。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所在辖区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而后考生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原件,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信息、交费(地点:市财政局一层,具体看报名程序流程)。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订购考试大纲及用书。
五、考试日程安排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六、收费标准
根据邢价行费[2007]20号文件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4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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