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习题训练串串烧]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撤销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09 09:21:39 字体:

  短暂的休息,是为了积蓄力量;暂时的停留,决不能停止前行的路,只要有梦想,让我们向着目标快乐出发!为梦想加油,为目标奋斗!2011年会计职称答题活动抢先做开始啦!题目发布第二天公布答案和解析,期待您的加入!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但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C.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低于市场价70%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点击进入此题答案讨论区>>

2012会计职称网校学友做题活动大串烧开始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