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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财政所、各位考生、各单位: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要求,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条件要求附后)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如需要书的请在网上报名时订购,书费在确认时交。
五、报名确认安排
(一)报名确认点:在师宗县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874-5752666。
(二)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0月21日—11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确认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名信息表(报名时自己打印)一张。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初级资格 |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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