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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学习手册——《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答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07 15:54:17  字体: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中级经济法》全真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分类。依据行为对象,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

  2.A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在财政法领域,预算的收支行为、国债的发行行为等都是基础性的行为,而在预算收支、国债的发行与偿还中体现的调控,则是高层次的行为。

  3.A

  【解析】本题有两个考核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0年11月30日前。

  4.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5.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票的限制。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6.A

  【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7.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选项A错误。投资者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选项D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选项C正确。

  8.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9.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表见代理行为。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10.C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个人,"中方投资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承担责任形式上,合作企业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盈亏分配上,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中外合作各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1.C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所以,180×60%-30=78(万美元)。

  12.C

  【解析】根据规定,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3.D

  【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解散后清算委员会的成员。根据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合营企业可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派人监督。

  14.C

  【解析】本题考核境内企业并购后债权债务的承担。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

  15.D

  【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6.B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提交年度报告。

  17.C

  【解析】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18.B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准予扣除消费税=(20000+100000-25000)×30%=285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00×30%-28500=1500(元)

  19.B

  【解析】本题考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该企业2005年获利,2009年处于减半期间,可以享受20%减半的税收优惠。

  因此该企业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50×20%×50%=15(万元)

  20.D

  【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事后经其家长的认可即属于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有效。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因此,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21.D

  【解析】(1)所称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故BC正确;(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故A正确;(4)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因此D项错误,不选。

  22.B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3.C

  【解析】本题考核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当事人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4.B

  【解析】本题考核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市场价格动态检查制度属于价格监测制度。

  25.C

  【解析】本题考核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我国重要的调控主体。

  2.B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因此C是错误的。

  3.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所以选项A错误;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选项B错误。

  4.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为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5.A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出质的限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A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根据规定,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记账的合营企业,除编制外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算成人民币的会计报表;合营企业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必要时,可以设副总会计师;合营企业可以设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合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向董事会、总经理提出报告;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以物料、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包括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估价清单及其协议文件);(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8.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3)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4)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5)外国合作者应当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9.AB

  【解析】根据规定,(1)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2)金基合金属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3)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4)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

  10.BD

  【解析】本题考核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50+15)÷(1-10%)×10%=7.22(万元)

  应纳增值税=(50+15)÷(1-10%)×17%=12.28(万元)

  11.AB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暂时停止。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应暂时停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之一是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之一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选项D不符合题意。

  12.ACD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的条件。根据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3)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4)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5)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6)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本题B选项表述不正确。

  13.ABCD

  【解析】本题考核信息的发布与监督。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等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AB

  【解析】本题考核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规定。选项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5.AC

  【解析】本题考核所得来源的规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16.BCD

  【解析】本题考核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属于法定解除的情形。

  17.ABCD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方式。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单独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8.AD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一般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9.ACD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的效力。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反垄断法》调整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选项D的表述错误。

  20.AB

  【解析】本题考核价格干预制度。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三、判断题

  1.×

  【解析】本题考核市场规制法的范围。根据规定,市场规制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本题B选项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之一。

  2.×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根据规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需要在中期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因此该公司董事会的观点是错误的。

  3.√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是《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没有此规定要求。

  5.×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所说的"善意第三人"中是包括有自然人的。

  6.√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让与的保证责任。

  7.×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8.√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撤销权的时效。自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9.×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债务的混同。根据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所述情形中,由于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及第三人银行的利益,因此该质押的债权不能应合并而消灭。

  10.×

  【解析】本题考核清算所得的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四、简答题

  1.【答案】

  (1)股东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东会对为B公司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股东丁要求退出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A公司不具有上述情形。

  2.【答案】

  (1)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增发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33%、5.59%和6.55%,平均为5.82%,低于6%的法定要求。

  (2)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A公司为D公司3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超过了其最近一期资产总额(98755万元)的30%,应当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作出决议,而A公司仅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不符合规定。

  (3)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在本题中,由于E证券公司在2010年11月将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在本题中,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不符合规定。

  3.【答案】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甲公司将4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综合题

  【答案】

  (1)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该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3000+600+400=4000(万元)

  (2)境内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应纳税额=4000×25%=1000(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20%+100×30%=13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600/4000=150(万元),按照实际缴纳的130万元抵扣。

  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30%+100×20%=110(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400/4000=100(万元),按照限额扣除。

  (3)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分别为130万元和100万元。

  (4)全年应纳税额=1000-130-100=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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