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1 苹果版本:8.7.7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微学习笔记:所得税的所得来源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1/31 14:29:43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考试节点全知晓

考试提醒

  所税来源你记得准吗?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溪边的 Amily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