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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章 存 货
强化学习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入账价值基础
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不同取得渠道下存货的入账价值构成
1.购入方式
(1)非商业企业
购入存货的入账成本=买价+进口关税+运费(内扣7%形成进项税额)、装卸费、保险费
注:仓储费(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2)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三种处理
①与非商业企业相同:进货费用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②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留存部分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③金额较小的,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成本)。
2.委托加工方式
入账成本的确认:
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如果收回后再加工而后再出售的,则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列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三)自行生产的存货
入账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备注: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四)投资者投入方式
按投资各方的确认价值来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五)债务重组方式换入的
换入存货的公允价值。
(六)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
详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章节。
(七)盘盈的
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八)通过提供劳务取得
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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