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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知识点一、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三、经济法的体系
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宏观调控法 | 财税调控法 | 财政法 | |
税 法 | |||
金融调控法 | 如银行调控和证券调控 | ||
计划调控法 | 如产业调控和价格调控 | ||
市场规制法 | 一般市场规制法 | 反垄断法 |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
特别市场规制法 | 如 | 银行监管 | |
保险监管 | |||
能源监管 |
四、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从形式意义上说,就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
经济法的渊源:
渊 源 | 制定主体 |
宪 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法 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行、署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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