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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知识点九、财政监督
一、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一)财政监督内容
财政监督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另一是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
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包括: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有三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率性。
(二)财政监督法律制度概述(简要了解)
(三)人大监督法律制度
1.监督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监督财政,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和职责之一。
2.监督职权
(四)审计监督(简要了解)
(五)财政监督主体及职权(简要了解)
财政监督,包括财政和税收、国资、海关等相关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一)财政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财政执法主体种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3.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三)财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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