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情况下,也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意:如果是购建不动产(建筑物、土地),相关增值税进项税仍不允许抵扣。
(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涉及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也不用转出了,领用自产产品,不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自产产品例外。
(三)如果将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生产设备对外销售,销售时应考虑销项税额的计算。
(四)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业务中,涉及固定资产的,均应按上述规定做会计处理。
分录理解:
09年以后购入工程物资:
1.用于建造生产经营用动产(机器、生产线)在建工程,进项税可以抵扣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用于建造生产经营用不动产在建工程(办公楼、厂房),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
1.动产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进项税不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进项税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
1.动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确认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2.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确认销项税)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