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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账项调整与重分类调整的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7/21 11:19:01 字体:

  问题:如何理解账项调整与重分类调整?

  解答:需要您结合教材P599至P602中的表格进行理解和分析:

  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根据草稿先进行讨论,然后将被审计单位同意调整的分录计入表25-1、25-2中,对于被审计单位不同意调整的分录和不用建议调整的分录计入表25-3中,然后根据25-1和25-2填入表25-4、25-5中,就是根据被审计单位同意调整的事项填入试算平衡表中。

  重分类是账务处理没有错误,只是在报表列示上有问题,重分类指财务报表的重分类。它调表不调账,即不调整明细账和总账,只调整报表项目余额。具体说来,它根据会计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而非总账余额(净值)而定,当资产类往来会计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债权而是一种债务,应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往来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一种债务而是一种债权,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中去。如果不这样进行重分类而直接以总账余额反映到财务报表当中,则不能反映资产负债的本来面目,甚至导致财务指标异常。比如,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收款项当中。同理,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付款项当中。因此,应收账款与预收款项、应付账款与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为重分类的对应科目。

  账项调整是账务处理本身就是错误的,注册会计师需要建议被审计单位将原来错的调整为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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