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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注册会计师考生:
参加广东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并取得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2月25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办法:
1、考生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备查);
2、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备查)、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地址:
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
四、查询电话:0769-22995502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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