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办理原制度下2009注会考试免试条件审核通知
关于办理原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的通知
各市州考办,各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考办通知,在2009年底前取得高级职称的考生(省级人事部门高级职称批复文件上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可申报2009年度原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科免试,考生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日(不含公休日)。
一、申报条件: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审计、经济、统计)的人员(包括院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原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
2、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破格评高级职称的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以上人事部门高级职称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市州考生到当地市州考办申报,长沙地区考生到省考办申报,省考办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机关大楼19楼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电话:0731-85165265。
四、请各市州考办按要求认真审核,及时上报。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