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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21日

2011/01/04  来源: 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广西南宁市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为1月18日至21日,6月7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6月17日—19日。

关于做好南宁市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南职办[2010]4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号)和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0] 24号)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6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人发[1996]116号人发[1999]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广西区内报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一)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1年1月18至日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0771-5624161)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进行下载)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确认交报名表和交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交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方能办理。

  3、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4、2011年6月7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1元。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4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首府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0771-5841400

  九、考前用书的征订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自治区国税局税务中心负责征订。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fengye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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