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
日前,经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河南凯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在洛阳市嵩县和吉利区设立分所,成为河南省首家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税务中介机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要求,设立分所的事务所依法成立并执业2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含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10人以上;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00万元以上,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金总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最近2年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张涛认为,批准事务所设立分所,一方面,为税务师事务所异地经营创造了条件,有助于其拓展业务范围,延长服务触角;另一方面,增加了行业管理部门服务内容,便于更好地实施行业监管,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
河南凯桥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成立,进一步优化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升税务师事务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了对行业的监管,规范了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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