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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考试税法一学习要点:增值税(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5/04 08:58:59 字体: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

  (一)政策适用范围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二)视同自产货物——符合规定的视同自产货物出口,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视同自产货物包括以下4种:一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二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三是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四是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三)“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比较,根据孰小原则确定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考点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一般以多线选择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6):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2年8月从国内购进生产用的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8000元,已支付运费5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3200元人民币,材料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42000美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13%,汇率为1:8.3)

  A.应退增值税45318元,免抵增值税额0元

  B.应退增值税37466元,免抵增值税额6136元

  C.应退增值税24050元,免抵增值税额19552元

  D.应退增值税23967元,免抵增值税额19635元

  【答案】C

  四、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时的规定

  (一)视同内销情形

  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须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二)销项税额计算

  1、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情况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2、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情况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情况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例题】(2008):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B.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C.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D.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E.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外购货物

  【答案】ABCD

  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情形,一般以多项选择题形式出现。

  五、部分特准退(免)税货物(略)

  关注特准退(免)税具体的货物。

  六、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2010年新增)

  (一)退(免)税方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适用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出口;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应税消费品出口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适用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适用一般商贸企业以及外购应税消费品出口的生产企业的应税消费品出口

  (二)退税额计算

  从价计征:退税额=销售额×税率;从量计征: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退税额=销售额×税率+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考点是消费税退税方式及适用对象,以及退税额的计算,一般以多项选择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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