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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法二》预习: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0/19 09:42:45 字体:

  某企业2009年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0139.5元(含运费139.5元),保险公司审理后同意赔付8000元,该企业的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元。

  A.2139.5

  B.3850

  C.2863.22

  D.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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