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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预习:混同原因

来源: 正保会计网论坛 编辑: 2011/11/22 09:37:02 字体: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混同原因的有( )。

  A.债权人下落不明

  B.双方互存债权和债务

  C.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

  D.债权与债务归属一人

  E.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一人

  >>>点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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