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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代销手续费与平销返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1/29 19:47:30 字体:

  代销手续费,是代销业务[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平销返利,是正常的购销业务中存在的。

  二者的区别:代销业务中,委托方与代销方是委托代理关系。对于代销业务来说,受托方按代销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按取得的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是一致的,所以,不纳增值税,受托方仅对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计征营业税。在加价销售中,受托方应当按对外的销价计算销项税额,按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抵扣,销项减去进项的余额就是此代销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应当计征营业税。

  返利是对于已经购进货物的商家的返利,销售方与购货方是购销关系。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属于平销返利,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考试中,题目一般会明确告知是代销手续费还是平销返利。需要把握一点,只要是代销手续费,无论是否与销售额挂钩,都应该缴纳营业税。只有返利,需要区分是否与销售额挂钩,进而确定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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