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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举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2/09 14:49:29 字体:

  某软件开发企业2010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生产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

  【答案】

  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

  应退税额=10200-68000×3%=8160(元)

  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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