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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度“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1000万元,其中:在深圳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分回利润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金融债券转让收益400万元;美国投资子公司分回利润200万元,在美国适用税率20%;将持有的中国境内某公司的股票转让,取得收益200万元。
假设您是注册税务师,根据甲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分别向企业负责人说明,对于不同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并计算出该企业投资收益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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