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5.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简称自治法规,它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它的立法主体是三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自治区的自治法规相当于省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相当于市法规。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除上述渊源外,行政法还有一些其他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社会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