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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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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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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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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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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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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错误等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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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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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偷税、抗税、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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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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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机关的义务
(三)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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