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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知识点总结:关于召开“临时会议”的总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11/22 13:48:31 字体: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拟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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