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12月28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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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1日
报名网址: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 )
现场确认:各县、区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由考生单位主管部门报送到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和市直各单位统一将考生材料汇总后,于2010年1月13日前报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
准考证: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
关于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人考函(2009)30号
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有关股(室),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8日、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8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0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报名办法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1日登陆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大头清晰照片),下载打印《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各县、区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由考生单位主管部门报送到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和市直各单位统一将考生材料汇总后,于2010年1月13日前报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2、3);
4、老考生的2009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二)考试指定用书分别由市国税局征管科(市长江路966号市国税局办公楼8013室,联系电话:0530-5192628)、市地税局征管科(市中华路2518号办公楼0201室,联系电话:0530-5928205)负责征订发放。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要求考生整套购买或强行推销。
(三)考生须通过上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区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四)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未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附件:
2、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二科科别).doc
3、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五科级别).doc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