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1月6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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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6日—1月25日
报名网址: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
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后,可于2010年2月1日—2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0年2月1日—2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准考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
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临人考函[2009]26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及中央驻临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8、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8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 9:00—11:30 税法(一)
6月19日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0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6月20日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免试三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非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二)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三)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四)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五)获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六)获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 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6日—1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7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2月1日—2月4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必要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资格证)。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根据免试条件提交资格证、聘书。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根据报名条件7报考的人员提供);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证、聘书原件。
(五)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后,可于2010年2月1日—2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0年2月1日—2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
六、有关事项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二)考生在报名时,要正确填写报考级别和个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四)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考试教材可到市国税局、地税局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