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2009年经济师考试4月20日-28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人字[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辽河农垦管理区人事局,驻平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人社字[2009]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8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四平地区考生及驻平中、省直单位考生,应选择“四平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9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四平市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2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选择四平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四平市职考办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查询。
三、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四平市考区报名的,可到市职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获得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到相应业务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一是要及时下发报名文件,加强考试宣传。二是要认真组织网上报名,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狠刹考场腐败歪风,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假证件、替考、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作弊考生,一律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