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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指导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体系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就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并组成的法律的整体结构。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是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和七个法律部门构成。
1.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七个法律部门
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行政法
是在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4)民商法
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②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例如:公司法、破产法、海商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5)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例如: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
也就是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其他如人身关系、行政关系等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已经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分别对三种诉讼活动进行规范。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仲裁法等非诉讼程序法。(与程序法相对的是“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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