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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指导:第一章(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5/30 16:42:41 字体: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指导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地位和基本制度

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调整对象 主要是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特征 (1)经济性。经济法的对象发生在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
(2)社会本位性。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优先和首要考量。
(3)规制性。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保护与消极的限制、约束和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4)综合性。经济法是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相综合的法,同时经济法调整是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结合的综合调整。
基本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或公共利益出发
平衡协调原则:协调经济运行
权责利效相统一原则:权利(力)、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
地位 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法律关系 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基本制度 包括市场规制法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制度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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