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1日止
内容摘要:山东省滨州市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至7月1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7月16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543-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0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27日至7月1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7月16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543-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凭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设置考场。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应试人员如需订购请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