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财会会计工作的法律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2.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