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起
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临人考函〔2013〕2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 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00至2013年7月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9∶00至2013年7月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9∶00至2013年7月1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报名条件6报考的人员提供);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6、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7、盖章后的《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5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应试人员如需订购请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附件: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