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日-11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11日。
考生可直接登录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ccrjk.com)或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长春地区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 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宽120×高160像素,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2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报名费 | 考试费 | ||
高级会计师 | 13元/人 | 每人考试费36元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录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高级会计师 | 9月6日 | 上午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的综合能力。 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三、报考条件
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高级会计师 | 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 | 博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4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5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6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 |||||||
高级会计师考试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作为评审高级会计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我省根据会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当年省内参评合格标准,并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证。省内成绩合格证只在本年度本省评审时有效。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
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见吉林省会计网站:http://jl.acc.gov.cn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见吉林省会计网站:http://jl.acc.gov.cn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