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15日-24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管理
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厅、财政厅共同负责,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省财政厅)组织实施,考试当年参评标准由省人事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二、考试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6月15日至6月2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确认,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填写需字体工整、清晰)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报考人员填表情况的真实性。然后由报考人员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关证明,到株洲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株洲市人事局办公楼501室,联系电话0733-8681072
(2)考试报名:市财政局根椐市人事局签字盖章后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县级不设报名点),株洲市财政局办公楼512室, 联系电话:0733-8681257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能务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市财政局于2009年8月17日—8月28日期间工作日发放。
(四)考试费用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属省级收入,由市财政局代收后统一上缴省财政厅。
(五)考试成绩
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三、其他事项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对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