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22日-26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9〕1224号),2009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为保证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适用范围、组织领导,以及考试报名条件、科目、考点设置等要求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执行。
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华光路57号,中山市会计学会,电话:88815513,88818972。
(三)报名手续。
申报人报名时应填写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的相片)。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09年8月31日。
(四)报名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三、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四、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省人事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中山市人事局
中山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