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日-11日报名
延边州关于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州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全州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11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延边网(www.yanbi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入“考试动态”或“考试规章”项,点击网址:http://wsbm.jlzkb.co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全州(含驻延中直、省直)考生,务必选择“延边州”考区,方可在州考试中心就近进行现场确认。
2.选择考试。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需要选择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并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白底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照片格式的正确。上传后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面部头像应占到照片高度的三分之二以上),照片质量(清晰度和头像比例应与示例图片相近)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于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到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确认,可以代办。州考试中心办公地点:延吉市天池路龙东街人才大楼4楼(金达莱广场西北,延河小学道西斜对过),详细位置,可登陆中国延边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中心简介”项,打开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方位略图查询)。咨询电话:2236150、2236151.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望广大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上部居中位置,粘贴时,应将复印件按原证件长度剪裁,下部预留空白以能够粘贴2张1寸照片为宜);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2张照片应分别剪开,并排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的预留空白处,胶水不要涂抹过多,涂满照片上部2/3即可)。
(四)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8日至1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报名费 | 考试费 | ||
高级会计师 | 13元/人 | 每人考试费36元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五)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1周内,考生可登陆中国延边网“人事考试”专栏,进入“证书发放”项,点击网址http://wsbm.jlzkb.com/wszkz/webregister/index.aspx,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高级会计师 | 9月6日 | 上午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的综合能力。 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三、报考条件
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高级会计师 | 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 | 博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4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5年。 | |||||||
大学专科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满6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 |||||||
高级会计师考试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作为评审高级会计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我省根据会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当年省内参评合格标准,并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证。省内成绩合格证只在本年度本省评审时有效。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
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见吉林省会计网站:http://jl.acc.gov.cn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证书我州一般在国家发布考试成绩1.5个月后陆续下发。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将通过中国延边网(www.yanbi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项发布。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提交本人的《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州考试中心证书发放咨询电话2236153;邮局证书发放咨询电话2715843。
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