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5月25日-6月15日报名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2009年,我省决定继续执行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推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自2005年起,按照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即试行了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评审。现将2009年度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含中央驻滇单位)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会计师职务满2年;
2. 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以上;
3. 大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0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 中专毕业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5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 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 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 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者。
二、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6月15日。
三、报名地点:
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地址;蒙自凤凰路北段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210),联系电话3732526,县市未设报名点。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当先认真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像片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须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持相应的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及近期同底版小1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经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审定资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注:考生当年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09年8月10日—8月20日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范围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答。
(三)考试范围为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考试范围见全国会计考办发布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六、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只在1年内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七、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八、考试用书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9年)》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制定,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二)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九、用书领取
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十、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十一、需要查询2009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云南省会计考办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电话:0871—3637375。
附件2:高级会计师订书单(略)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