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5日-25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按照省人事厅、财政厅有关精神,2009年,我省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加评审。全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下同)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5年以上;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报名时间:6月5日至6月25日
三、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包括会计、财务、税收等知识。
四、考试方式: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五、报名地点:按属地原则,市直单位财会管理部门将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表及所需证件原件初审后,连同原件集中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审核报名手续;无主管单位人员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报名手续;县市区报名人员到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手续,县市区初审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六、报名需交验的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为原件),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七、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撰写,报名时即可征订。
九、报名费用: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全额纳入国库。
十、考试合格后参加评审,具体评审条件和办法请参阅豫人职[2005]5号、豫人职[2005]6号、豫会考办[2009]2号文件。
十一、市直报名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张衡东路396号市财政局大楼1411房间)。
咨询联系电话: 62376461 62376458 62376457
南阳市财政局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