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5日-6月25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焦会考办 [2009]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会考办[2009]2号)精神,2009年,我省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我市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6月5日至6月25日。
三、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参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粘贴二寸照片两张)、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中级职称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科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3、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人员可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六、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l00元。
联系人:张健康
联系电话:3121171
焦作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