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1日-6月24报名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须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对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会计人员中专毕业或后取中专学历的不适用此项规定。
(二)破格报名条件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以上所称“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1992年11月实行全国统考后经考试合格所取得的相关中级技术资格;二是指1992年11月及以前所聘任的中级技术职务。
(三)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底。专业工作年限按实际从事财会工作的时间计算。在职期间脱产学习时间或中途从事其他工作的时间都应在专业工作年限中作相应扣除。
因“两部”规定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分数线者成绩可保留3年,报考时的年限计算可顺延到2012年12月31日。但参加评审年度必须达到前款报名条件规定年限要求。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中级资格证书(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见附表)各1份,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大纲及其他考试用书(每套60元)可在报名时预订。
四、考试费用
报名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每个考生100元执行。
五、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1日至6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六、报名地点
咸阳市财政局西院办公楼一层西会计服务大厅(渭阳西路3号),咨询服务电话33235699。
咸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