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09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8月25日-9月20日报名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财会〔2009〕867号
各盟市财政局、人事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会计人员为自治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提高我区高级会计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治区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选拔和培养更多高素质会计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事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82号)要求和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办发〔2009〕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9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考试和评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和财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和领导。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财政厅和人事厅负责确定考试《正高级会计实务》内容、确定合格标准,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工作。
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行)办法》规定的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自治区范围内现从事会计工作,且持有经财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一)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8月25日至9月20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二)自治区范围内凡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进行网上直接报名。报名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前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完整。与此同时,考生要在网上与考试管理机构签署《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点击“我同意继续报名”。若考生在填报过程中填报了不实信息,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办发〔2009〕117号)的相关规定,持有经注册登记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内容一定要和本人的实际相符合,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年限以及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底。论文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二)考试科目为《正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考试范围以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9年)为主。考试内容要求应试人员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处理复杂会计业务能力,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复杂会计业务及相关问题,能够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能够根据企业现状,提出有关财务战略规划和业绩衡量标准,对可能出现的财务危机进行预警分析,避免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会计工作遇到的实际疑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考试费每人400元标准执行。考生可以邮寄的方式将款项邮寄到内蒙古会计学会,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
六、工作要求
实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制度,是改革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探索科学、客观、公正、公平评价方法的一种有效途径,对加快我区会计专业正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今年是我区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行的第一年,各级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严格把关,认真按程序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我区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的圆满完成。
自治区正高会评审办联系电话:0471-4192062(传真),联系人:李晓燕。
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471-6283951,联系人:千爱武。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