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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参评申报材料的退档工作已于8月20日结束。因还有部分人员尚未按时领回参评退档材料,现补充通知如下:
中央在闽、省直在榕单位的参评人员请于2010年9月8日至9月29日间的每周三和周五的下午3:00—5:00,到冶山路43号福建省财政厅原办公楼109室领取退档材料。
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料予以销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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