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日-30日
内容摘要:宁夏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7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1〕156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要求,现将我区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工作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国家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和阅卷工作由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09年6月以前获取的);
(二)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06年6月以前获取);
(三)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2001年6月以前获取)。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报考人员必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章,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携带相关材料(即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及3张一寸近期照片到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报名。
(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7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试日期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考点统一设在银川市(考点学校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发〔2006〕64号)要求2012年(含)申请参加评审。
四、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用每人100元。考试费在考试报名时一次性缴清。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财政局务必在2011年7月5日之前将考试费集中上缴。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考试报名的培训宣传工作,以正式文件或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上发布考试报名通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请认真做好本系统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0951-506943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951-5099008
银川市财政局: 0951-6888833
石嘴山市财政局: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0953-2037321
固原市财政局: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0955-706788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