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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职称办对今年收到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报人员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25名申报人员(名单附后)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10月11日起七个工作日。如对申报人员情况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编: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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