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高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冀中直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要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8日举行。经研究,2012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不含正高)人事处对本部门、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驻本地区中直单位(不含正高)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29日期间,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现场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件规定,缴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缴纳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含报考正高级会计师考生),由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携带本部门、本单位考生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会计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河北省会计考办(石家庄市华西路21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按照冀人发〔2004〕27号和冀职改办字〔2006〕72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复核安排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按指定时间携带考生相关资料复印件(报考正高的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金圆大厦办理复核手续,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具体安排:7月1日,唐山、秦皇岛、承德、廊坊、张家口、沧州六市;7月2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五市。对复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省考办取消确认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27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4日—26日到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石家庄市华西路21号)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参考用书
为帮助考生选择考试用书,将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情况介绍如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大纲做了部分调整,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会计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由大连出版社出版。
对所列书目,考生自愿征订,在高级会计师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在资格审核时统一交费。
六、其他事项
今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考试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考生的政策解答和报考指导工作,现场确认时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方便,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省财政厅联系人:闻广玉 靳志纲
联系电话:0311-66650819 66650869
附件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及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及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
下载附件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doc
下载附件2: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jpg
下载附件3: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