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2]20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2〕24号)精神,现将我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报名条件、考试组织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鲁人社〔2009〕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任职年限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8:30-12:00。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8:00至6月28日23:59期间,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二)审核程序
1、所属各区、市单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后,先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审核。
2、市属各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审核。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18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地点: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宁夏路208号903室)。
现场确认审核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6)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8)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须提交的相关评审材料。
五、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已完成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确认盖章。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 100元。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