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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徐财会[2013]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3]2号《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信息及时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
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盖章确认,并于4月22日至4月28日报送市财政局。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徐州市区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徐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新城区)市行政中心西综合办公楼A区六楼607室,电话:0516-83757577。
各县(市)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四、《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徐州会计服务管理网(:65/)查阅或下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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