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2009年经济师考试4月1日-29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1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1月8日举行,考点设在廊坊市。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09年度经济专业考试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经济专业报考人员于2009年4月1日至4月29日,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等待网上审查通过后,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盖章,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廊坊市人事局职考中心照相,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将报名材料上报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社会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考材料直接到市人事局职考中心办理照相、资格审查等报名手续。
注意:
1.按照省考试中心相关要求,依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网上报名的考生不需上传相片;
2.考生在网上报名,需等待省中心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名表。
(二)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相关证件(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由于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要先上网报名,再照相,最后审查报名资格、收取报名材料及费用。
(四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布置工作,将经济专业考生的报名材料于2009年4月29日前报送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六) 鉴于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临时身份证和其它有关证件及证明无效的政策要求,请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必须校验本人长期身份证,积极宣传丢失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不允许参加考试的政策。
相关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名称”及“电话”栏目的填写要具体有效,以免发放准考证及合格证书通知单或有其他重要变动时无法及时通知考生,给考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
2、廊坊开发区“单位的代码”为1004。
3、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不能用于报名。
4、当考生提交保存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后,错误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请务必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5、 如确实需要修改考生报名信息,则经济专业考生于2009年4月28日前,持本人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到廊坊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现场修改。
三、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五、现场照相时间及要求
开发区各单位考生,于2009年4月28日前到市人事局职考中心照相。
六、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携带考试工具要求:
经济专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请于2009年4月29日前将《2008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辅导书)征订单》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0316-6089263,联系人:李刚
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附件:点击下载>>>
1、2009年度经济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2、2009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廊坊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